廣州車輛限購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廣州車輛限購政策是這樣制定的。
2012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2013 年 6 月 30 日結束,之后不斷調整。
起初是搖號和競拍各占一半,后來調整為“環(huán)保+搖號+競價”的分配新模式,比例為 1:5:4。
在實施一年有效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為 12 萬個,即 1.2 萬個新能源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配置、6 萬個普通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配置、4.8 萬個普通車增量指標以競價方式配置。
7 月 1 日后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和節(jié)油率超兩成的混合動力車,市財政按每輛 1 萬元標準予以補貼,并可申請搖號。
未成功配號的節(jié)能與新能源車,可調整為普通車增量指標再次納入搖號。
普通車指標用于中型、微型載客車和排氣量不超過 2.5 升的小型載客車。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期內,只能選擇參加環(huán)保、搖號或競價的其中一種方式獲取指標。
8 月 1 日零時起,可網(wǎng)上或電話預約、到全市 24 個服務窗口辦理申請配號指標。
8 月 8 日 24 時前申請成功的單位和個人將參加首次搖號或競價。
7 月 1 日零時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車,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前可以直接辦理一次車輛轉移登記。
近年來,為刺激汽車消費,廣州曾多次增加購車指標。
比如 2023 年上半年額外增加 3 萬個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并臨時放寬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資格條件。
目前,國家發(fā)改委提出優(yōu)化汽車購買使用管理以及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各地區(qū)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qū)因地制宜優(yōu)化汽車限購措施。
廣東省也在推動放寬廣州限牌,支持廣州實施購車補貼、以舊換新擴大新能源車銷量。
此外,廣州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有效期延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