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障的具體內容分別是什么
交強險保障的具體內容包括:當車輛與其他行人或車輛發(fā)生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交強險會替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其保障范圍主要有三項:
死亡傷殘賠償,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根據(jù)法院判決或調解書支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醫(yī)療費用賠償,涵蓋醫(y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xù)治療費、整容費、營養(yǎng)費等;
財產損失賠償,主要是財產項目的損失費用。
在賠償限額方面,交警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如果車有責任,死亡傷殘最高賠 18 萬元,醫(yī)療費最高賠 1.8 萬元,財產損失最高賠 2000 元;如果車無責任,死亡傷殘最高賠 1.8 萬元,醫(yī)療費最高賠 1800 元,財產損失最高賠 100 元。
交強險的賠償金可以直接支付給事故中的傷者、財產受到損害的人,也可以支付給被保險人,還能支付給對方車輛的修理廠。
交強險只要有責任,不管責任大小,在限額內全額賠償。特殊情況下,無責也可賠償。比如車停著被撞,無責也能按限額賠償。另外,兩車均有責任且無人員傷亡、雙方財產損失在 2000 元以下,雙方同意可互碰自賠。
交強險的賠償限額是每次限額。
交強險具有一定公益性質,酒駕未達醉駕標準、肇事逃逸可正常賠付,醉駕、毒駕、故意事故、無證駕駛,保險公司先墊付搶救費再追償。故意碰瓷、傷者故意自殺等情況交強險不賠,協(xié)商不成的訴訟費、受損物品折舊減值損失、間接損失、社保外醫(yī)療費用等交強險也不賠。
一般來說,交強險可以墊付傷者醫(yī)療費用,但各地情況不同。發(fā)生事故后,無責讓交強險正常賠付,有責任要初步看對方損失,根據(jù)交強險限額處理。事故造成對方受傷,是否探望和墊付費用可根據(jù)情況決定,但提前墊付要告知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