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汽車違章查詢扣分標準是什么?
在秦皇島,汽車違章查詢扣分標準有很多細則。
一次記 12 分的情況包括: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構(gòu)成犯罪;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或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等;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nèi)停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等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一次記 6 分的情況有: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 20%或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 2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未達到 50%;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nèi)停車;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yīng)急車道行駛;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lǐng)機動車駕駛證;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等以外的機動車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guī)定避讓校車。
另外,還有各種交通違章罰款標準,比如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罰款 200 元;逆向行駛罰款 200 元;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罰款 200 元;超過規(guī)定時速不足 50%罰款 200 元;不按規(guī)定超車罰款 200 元;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 500 元;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 2000 元等。
需要注意的是,查到自己的車輛有違章記錄的車主應(yīng)盡快到秦皇島交警支隊接受處理,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會每天加收 3%的滯納金,秦皇島交警車管所將停辦車輛的年審、換證等等一切業(yè)務(wù),所有后果由車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