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識別代號 VIN 是如何生成的
車輛識別代號 VIN 是由 17 位字符組成的,其生成有嚴格的規(guī)則和流程。
首先,編制和標示 VIN 的制造廠必須在首次使用前至少一個月,向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備案。備案時要提供汽車工業(yè)司批準的“世界制造廠識別代號”證書復印件、車輛類型、帶有 VIN 標記的型式及圖片、VIN 的標示位置或區(qū)域說明及圖片、對 VIN 的解釋文件等。若已申報的 VIN 內容、型式、位置等有改變,在出售第一批有此識別代號的車輛前至少一個月,也要重新備案。
VIN 由世界制造廠識別代號(WMI)、車輛說明部分(VDS)以及車輛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組成。
WMI 用以標識車輛的制造廠商、品牌及類型信息,由 VIN 碼的第 1 - 3 位字符構成。其中,第 1 位表示原產國/地區(qū),我國制造的車輛首位為“L”;第 2 位標明汽車制造商;第 3 位標明常規(guī)車輛類型。
VDS 是車輛識別代號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碼組成,對車輛一般特征進行描述,其組成代碼及排列次序由車輛制造廠決定。
VIS 是車輛識別代號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碼組成。VIS 的第一位字碼應代表年份,年份代碼 30 年循環(huán)一次。比如,F(xiàn) G H J K 分別對應 2015、2016、2017、2018、2019 年。
車輛識別代號采用人工可讀碼,或人工可讀碼與機器可讀碼組合,或電子數(shù)據(jù)的形式進行標示。直接打刻在車輛上時,對于汽車及掛車,字高、深度等有具體要求;采用標簽粘貼時,標簽應滿足相關性能要求。
我國有《車輛識別代號管理辦法(試行)》來規(guī)范 VIN 的管理和使用,包括 WMI 的申請、批準和備案,VIN 的編制和 VIN 編制規(guī)則的備案,VIN 的標示和使用,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