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奧迪 e-tron 享受購車補貼有什么條件限制?
購買奧迪 e-tron 享受購車補貼有這些條件限制。
補貼范圍方面,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進口汽車參照執(zhí)行。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包括 2.0T 排量燃油乘用車。
補貼申請條件是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必須為同一消費者,以報廢車的注冊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無次序要求。相關(guān)證明材料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開具。
補貼申領(lǐng)限制在于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lǐng)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車輛報廢方面,可以異地拆解,但不可以使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因車輛信息歸檔原因,在佛山拆解的異地車輛,需要回牌照所在地申領(lǐng)《機動車注銷證明》。
個人用戶申請補貼,新舊車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各類稅費欠繳、非法從事經(jīng)營性客運活動、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等失信記錄。
舊車方面,一是報廢或者轉(zhuǎn)讓的舊車應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在個人用戶本人名下;二是舊車應當為滬牌小客車,使用性質(zhì)是非營運,轉(zhuǎn)讓或者報廢外省市號牌的小客車,或者使用性質(zhì)是營運的小客車,都不支持申領(lǐng)補貼;三是舊車報廢或者轉(zhuǎn)讓日期應當介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四是舊車在本人名下未作為“舊車”申請過本市相關(guān)車輛置換補貼政策。
新車方面,此前已申報的消費者,按照此標準發(fā)放補貼,舊車需在 8 月 22 日(含)前在本人名下,置換更新補貼名額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動期間每名補貼申請人和同一輛二手乘用車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消費者可自主選擇先報廢或置換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但相關(guān)材料的日期,均應在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均含當日),本輪汽車置換政策只針對個人消費者,對名下車輛是否為營運性質(zhì)不做要求,本政策對車輛注冊地、上牌地、報廢地均沒有限制,外省車輛只要在杭州購車均可享受該政策,該項政策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疊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