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 E-QM5 購車補貼有哪些申請條件?
紅旗 E-QM5 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因地區(qū)而異。
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方面,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進口汽車參照執(zhí)行,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包括 2.0T 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申請條件是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必須為同一消費者,以報廢車的注冊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無次序要求。相關證明材料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開具。補貼申領有一定限制,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有要求,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車輛報廢可以異地拆解,但不可以使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
補貼標準方面,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新購買納入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新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1.5 萬元。報廢車要求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舊車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后過戶給本人再報廢,不可以申領報廢更新補貼。
在上海地區(qū),個人用戶新舊車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各類稅費欠繳等失信記錄。車輛要求舊車一是報廢或者轉讓的舊車應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在個人用戶本人名下,二是舊車應當為滬牌小客車,使用性質是非營運,三是舊車報廢或者轉讓日期應當介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四是舊車在本人名下未作為“舊車”申請過本市相關車輛置換補貼政策。新車一是應當是符合國家規(guī)定納入相關目錄的純電動汽車,二是應當取得本市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xù),三是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四是新車必須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本市完成注冊登記,五是新車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將車輛性質轉為營運的且未履行資金退還義務的,有關失信記錄將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車輛購置稅方面,對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對購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
在長春地區(qū),對于紅旗 E-QM5 補貼高達 12 萬元,此優(yōu)惠僅限于長春地區(qū)的一部分名額,且補貼活動已結束。一汽紅旗提供了多種購車選擇和靈活購車方式,還推出了殘值無憂服務。除長春外,其他地區(qū)優(yōu)惠幅度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