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汽車報廢補貼的發(fā)放方式是什么
2024 年汽車報廢補貼的發(fā)放方式是現(xiàn)金發(fā)放。
車主完成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手續(xù)后,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平臺提交申請補貼材料。資料審核通過后,各地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具體來說,想要申請補貼,個人消費者需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
補貼申請人名下報廢乘用車應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補貼申領期間,新購置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電腦端)或支付寶、微信、抖音、云閃付“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手機端),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
還可通過咨詢 12345 熱線、浙江省政務服務網(wǎng)或浙里辦 APP“民呼我為”》》我要咨詢板塊,或各地設立的汽車以舊換新熱線電話了解咨詢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