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電動小貨車有哪些補貼政策?
購買電動小貨車的補貼政策較為豐富多樣。
首先,中央財政對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有補貼標準。比如對于非公共領域純電動貨車,N1類貨車中央財政補貼標準上限為1.44萬元;N2類上限為2.8萬元;N3類上限為4萬元。非公共領域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N2類貨車中央財政補貼標準上限為1.6萬元;N3類上限為2.52萬元。
涉及公共領域純電動貨車,N1類貨車中央財政補貼標準上限為1.8萬元;N2、N3類上限均為4.95萬元。涉及公共領域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N2類貨車中央財政補貼標準上限為1.8萬元;N3類上限為3.15萬元。
不同地區(qū)也有各自的補貼政策和優(yōu)待條件。北京市級補助金額按照中央補助的50%執(zhí)行,商用車補助政策執(zhí)行按量累計退坡機制,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申請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天津、廣州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技術要求包括裝載動力電池系統(tǒng)質(zhì)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純電動貨車、運輸類專用車單位載質(zhì)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Wh/km·kg,其他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按試驗質(zhì)量)不超過13kWh。
西安調(diào)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對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公共服務領域按1∶0.5、非公共服務領域按1∶0.3給予地方財政補貼,對新能源汽車繼續(xù)免收125元/輛的牌照費,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貼,對具有西安戶籍或持有《居住證》、近兩年內(nèi)連續(xù)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的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福建2017-2020年,對購買一手新能源汽車且在省內(nèi)注冊上牌的購車者,省、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同期補助標準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
重慶市級財政補貼標準為中央補貼標準的46%以內(nèi),市、區(qū)(縣)財政補貼(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成都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按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域內(nèi)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3年內(nèi)逐步取消燃油貨運車輛入城證發(fā)放,純電動城市物流配送車入城不受限,在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點)首2小時免停車費,駐車換乘(P+R)停車場每天7:00-19:00停車費用減半,還有一系列的獎勵政策。
深圳獲得深圳市地方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兩年(含)內(nèi)車輛牌照不得轉(zhuǎn)出深圳市。
山西電動汽車營銷補助按照國家同期補助資金1:0.5標準執(zhí)行。
宿遷新能源專用車(貨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的20%比例核定給予補貼。
合肥對純電動客車、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5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助。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政策可能會根據(jù)時間和政策調(diào)整而變化,購買前要及時咨詢當?shù)叵嚓P部門了解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