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車購車補貼的發(fā)放形式是怎樣的
深圳市新能源車購車補貼通常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發(fā)放到個人銀行卡上。
具體來說,想要獲得補貼,得這樣做:準備好購車發(fā)票、車輛行駛證、身份證、銀行卡等材料。然后登錄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網或者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服務中心官方網站,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和車輛信息錄入。提交資料后等待審核,審核通過會在網站看到通知。
補貼是有針對性的。比如轉讓自己名下車輛,在深圳購買新能源車或符合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時能享受。而且補貼金額根據購車價格而定,車價越高補貼可能越多。像購車價格在 25 萬元以上,可能獲得 1.5 萬元的燃油車補貼或 1.6 萬元的新能源車補貼。要注意轉讓車輛需在特定日期前注冊登記在名下,新購車輛時間也有規(guī)定,比如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之前按舊標準申請補貼的,現在可按新標準補齊差額。不同區(qū)的補貼情況也不一樣。寶安區(qū)從 6 月 16 日至 7 月 15 日,總金額 5000 萬元,最高可達 3.1 萬元。福田區(qū)自 6 月 16 日起補貼 3000 萬元。南山區(qū)活動時間 6 月 14 日至 8 月 31 日,最高可達 3.3 萬元。龍崗區(qū) 6 月 9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額度 3000 萬元。羅湖區(qū) 4 月 8 日至 7 月 31 日,最高可至 2 萬元。龍華區(qū) 6 月 12 日開始,5000 萬元預算內按購車發(fā)票價格補貼。坪山區(qū) 6 月 16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金額根據購車發(fā)票價格遞增。
此外,深圳還規(guī)定了新能源汽車補助方式,包括一次性充電補貼、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和動力電池回收補貼等。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5000 元、1000 元。純電動專用車、貨車,載重 3 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并取得深圳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 6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具體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變動,申請前要詳細閱讀相關政策文件或咨詢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