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汽車補貼的發(fā)放形式是怎樣的?
2024 年上海汽車補貼的發(fā)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從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購買 5 萬元以上(含)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本市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記的非營業(yè)性小客車,能獲得一次性 1.5 萬元購車補貼。
同期,個人消費者購買 5 萬元以上(含)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本市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業(yè)性燃油小客車,可獲得一次性 1.2 萬元購車補貼。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用戶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廢或者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非營業(yè)性小客車,可獲一次性 10000 元購車補貼。
在松江區(qū),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個人消費者購買小客車,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3000 元,不過補貼名額共 10000 個,先到先得。
需要注意的是,每名補貼申請人、每輛外牌舊車、每輛新車均只能申領一次相關補貼。轉讓車輛要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xù),新購車輛得是納入相關目錄的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或符合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而且個人用戶信用狀況得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相關失信記錄。報廢或轉讓的舊車應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且未作為舊車申領過本市相關補貼。新車應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注冊登記且自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不得將新車使用性質變更為營運。
申請及審核流程方面,個人用戶實名登錄指定平臺發(fā)起申請并簽署承諾書。市發(fā)展改革委在受理申請后 15 個工作日內比對審核,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定期匯總信息和補貼金額報市節(jié)能減排辦,經審核同意下達資金計劃并抄送市財政局,財政局審核后撥付資金。信息不清晰或不一致的將退回申請,申請人可補正或提出異議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