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購車補貼政策的有效期到什么時候?
山東購車補貼政策的有效期從 2024 年 7 月 25 日開始,最晚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結束。期間各市用完中央和省級下達的資金額度后,自行確定補貼政策是否執(zhí)行,并會及時發(fā)布公告。
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對消費者在這期間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山東省內汽車銷售企業(yè)購置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車且在省內完成車輛注冊登記的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轉讓舊車并購置燃油乘用車,8 萬元及以下每輛補 3000 元,8 萬至 20 萬元每輛補 8000 元,20 萬元以上每輛補 12000 元;轉讓舊車并購置新能源乘用車,8 萬元及以下每輛補 4000 元,8 萬至 20 萬元每輛補 10000 元,20 萬元以上每輛補 15000 元。購置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中的價稅合計數(shù)為準。
乘用車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為新能源乘用車,掛其他號牌的視為燃油乘用車。轉讓是指個人通過出售方式取得《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使舊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xù),舊車應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擬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通過微信、支付寶搜索“山東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按新乘用車發(fā)票開具地選擇補貼受理地準確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信息、舊車和新車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等。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各市商務部門會同公安等審核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條件的審核通過,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未按時補正或審核不通過的不予發(fā)放補貼。初審合格信息推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復核,各市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舊乘用車在外省交易不影響申請補貼。舊乘用車轉讓時保留車牌在新購置車輛使用可以。各地設立的汽車置換更新政策咨詢電話已在“山東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公布,可進行咨詢。消費者每轉讓一輛舊乘用車并相應購置一輛新乘用車即可申請一次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