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與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是怎樣制定的?
年票與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是這樣制定的。
車船稅屬于地方稅,在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的基礎(chǔ)上,各地稅務局會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以北京市為例,載客汽車分為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 4 個子稅目。
大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等于 20 人的載客汽車;中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 9 人且小于 20 人的載客汽車;小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小于等于 9 人的載客汽車;微型客車是指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等于 1 升的載客汽車。
普通私家車一般為“小型客車”,每年的車船稅繳稅額為 480 元。
車船稅新標準按照車輛排量、類型以及各地政策制定。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大型客車每年稅額標準為 480 元至 660 元,中型客車為 420 元至 660 元,小型客車為 360 元至 660 元,微型客車為 60 元至 480 元。
乘用車 1.0 升含以下的年基準稅額為 60 元至 360 元,1.0 升以上至 1.6 升含的為 300 元至 540 元,1.6 升以上至 2.0 升含的為 360 元至 660 元,2.0 升以上至 2.5 升含的為 660 元至 1200 元,2.5 升以上至 3.0 升含的為 1200 元至 2400 元,3.0 升以上至 4.0 升含的為 2400 元至 3600 元,4.0 升以上的為 3600 元至 5400 元。
凡發(fā)動機排氣量小于等于 1 升的載客汽車都按微型客車的稅額標準征收車船稅。
對于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shù)。
交強險最終保費的計算公式為:最終保費=基礎(chǔ)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lián)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lián)系的浮動比率 a)。
交強險費用會根據(jù)車輛上一年度的交通事故情況和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浮動。第一年無負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年保險費減少 10%;連續(xù)兩年無事故,下一年保費減少 20%;連續(xù)三年無事故,強制保險保費降低至 70%。
車船稅由國家稅務部門根據(jù)車輛排量和類型制定,各地區(qū)可能有差異,以當?shù)匾?guī)定為準。
車船稅每年都要交,一般由保險公司代繳,繳納交強險時一并繳納。